溪北路1號3號樓1-2層房屋招租(延期)
2025-11-03
項目名稱:溪北路1號3號樓1-2層房屋招租(延期)
項目編號:GP-C-ZL-2025792(792)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271680元/年
信息披露日期:2025-11-03 至 2025-11-07
| 標的物名稱:溪北路1號3號樓1-2層房屋招租(延期) | ||||||||
| 項目編號:GP-C-ZL-2025792(792) | 信息披露期限: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5個工作日) | |||||||
| 標的情況簡介:標的位于貴陽市花溪區(qū)溪北路1號3號樓1-2層建行花溪支行旁房屋(原名稱為:花溪區(qū)紫光商場霧都發(fā)廊),本次招租面積為226.4㎡。 |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是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 | 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 □是 ■否 |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最終以實地踏勘為準(自行踏勘) |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一)承租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和按規(guī)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前,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用途,不利用該房屋從事涉及黃、賭、毒、傳銷等違法經營或違法活動,不得在該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品。 (二)租賃期間,承租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承租方管理不當、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fā)生故障的,應由承租方負責維修更換。 (三)承租方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并向出租方提供裝修設計圖及施工圖說明,需向有關部門報批的,由承租方依法負責辦理。 (四)返還場地時,承租方對承租期內進行的裝修和安裝,在不破壞場地情況下,自愿拆除和移走,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損壞場地的,承租方不得拆除。該部分裝修出租方不給予任何補償。 (五)承租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將該場地部分或全部轉租給其他第三方。 (六)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物業(yè)管理費、衛(wèi)生費、水電費等)。 (七)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 (八)依照房屋現狀出租?,F有裝修拆除、內(外)部重新裝修及設備設施維修改造等相關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重新裝修的方案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并書面報招租方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經招租方同意就擅自施工,招租方將有權解除租賃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九)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 (十)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十一)本次招租資產的出租方為貴陽城南投資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受委托運營單位為貴陽城南物業(yè)服務有限公司,后續(xù)租賃合同簽訂及租金發(fā)票均由貴陽城南投資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開具。 (十二)本次招租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 資格條件 | (一)承租條件 1、對承租方的性質要求:有一定經濟實力,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但從事易燃易爆及危險化學品儲存銷售的除外。 2、承租方資格條件: (二)用途限制(對標的的使用要求):經營用途不限,但從事易燃易爆及危險化學品儲存銷售等危害公共安全的除外 |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 | 環(huán)境衛(wèi)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繳納相關費用。 |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裝修和經營期間應合法經營、安全生產,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 ||||||
| 用途限制 | 經營用途不限 | 從事易燃易爆及危險化學品儲存銷售等危害公共安全的除外 |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1-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3年(免租期:2個月) | |||||
| 租金掛牌價 | 271680元/年 | 租金遞增率 | 按每年3%逐年遞增 |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 先付租賃費后使用原則,按一個季度支付 | ||||||
| 租賃押金 | 30000元 | 作為承租方對所租整體房產以及履約能力的保證,待租賃期滿后承租方未有違約情形,且雙方對履約情況再無爭議的,招租方無息退還押金。 | ||||||
| 交易保證金 | 40000元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繳納截止日期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本所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 1、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法人組織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如存在委托情況,提供授權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 2、自然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3、意向承租方登記表。 4、交易保證金須知。 (所有提交資料均需加蓋手印或公章) |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 |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掛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證金繳退有關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 ||||||||
| 項目聯系人:郭經理、劉經理 聯系電話:0851-86793166 | ||||||||
